编者按
药品拓展性临床应用在国内外医疗实践中普遍存在,尤其在儿童、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及肿瘤患者中居多。药品拓展性临床应用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风险也与之共存。2021年8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首次对药品拓展性临床应用的合法性进行了规定,填补了我国药品拓展性临床应用相关立法的空缺。然而,目前大部分医疗机构对药品拓展性临床应用仍然缺乏明确的管理规定和实施流程,执业风险仍然存在。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拓展性临床应用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保障医患合法权益,湖北省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了《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拓展性临床应用管理专家共识》(含2022版目录)。该目录由湖北省内47家医疗机构提交院内备案的药品拓展性临床用法,经过四轮专家审核,力求基于高质量的循证医学证据,最终由专家审阅修改形成终稿。